
加威:as099055或as011033或as022055或QQ:675434346(一块一分跑得快)(一元一分红中癞子爆炸码)真实玩家,一元一分红中麻将亲友圈一元一分亲友圈二元一分跑得快,红中麻将亲友圈一元一分都有所有亲友圈都能经得起考研和验证。废话不多说,诚心来玩的,支持一切验证安全信誉随你考验。加不上微信就加QQ:675434346如果添加频繁就换一个加
秋天走向深处,当农人们把稻谷搬回村庄,把成熟的果子搬回村庄,秋风就放心大胆地从这片土地上经过,呜呜呜的,到处都在响,不要说林梢山洞,就是光秃秃的一个山峁,孤零零的一片石头,也能吹奏出各种声音。在大巴山区,真正的秋天是从声音开始的。在我们看来,这声音是空洞的,没有意义的,但树们草们不这样看,飞禽走兽也不这样看,树叶和野草由青转黄,由黄转红那一山紧一山的红叶,美得让人惆怅,让人叹息飞禽走兽或者远离这片山野,或者加紧储备粮食。它们都听得出秋风给予的指令并且一丝不苟地执行。 一个女儿童干什么要全力?为一份持久的工作,为一对操持的双亲,为一场简单的情绪,也为一个更好的本人。固然将来老是未知,但只有你肯全力,你想要的,功夫城市给你。 /> 很多年前的乐声,存在于心的深处,微弱的力量触动后,乐声被唤醒,引领,重现,黑白色,纯旋律,无和声伴奏。触动来自偶然的机会,这偶然没有解释的可能;唤醒的乐声是沉淀后黑色的渣子,我能够看见这些渣子正在枯朽,开始泛着死亡——灰白色的光芒。在网上逛来逛去,看见一首曲子的链接,是韩剧《巴黎恋人》的主题音乐,点击链接,声音通过戴着的耳机灌进来,前奏结束,口琴纯净的声音响起来,背景是自然的雨声。这一瞬间,我被拉进沼泽,桥洞出现,下面的水沿着从铁轨上滚落下来的石子(石子堆砌成蛇般身躯的样子)弯曲向前,时间久远的卵石青白。 口琴发明于德国,那是一个重于理性思维的国度。口琴的声音其实极有穿透力,西方传统民谣、美国蓝调等乐种以口琴为主奏乐器的歌曲,将这种穿透力演绎到极至。它的本质是纯净,纯净的东西大多都不需要妆饰,如果就让它裸露而不是被玷污和掩饰,那其实更好,也几乎没有可能。我接着再细听口琴的声音,过去的影子纷至沓来,略有点忧伤,颜色是青绿,从灰尘的灰白中透出来。我的那把绿色口琴,是集攥了几个月零花钱买来的。我是一个苦孩子,我只能买得起口琴,别的乐器对于我,就像茅草屋顶升起来的朝阳,又圆又大,红晕弥漫天空,我伸出手去触及,它立时上升,光芒四射,直至变换为灸热的白炽色,连直视的可能都没有。 我坐在路轨边的铁桥上吹口琴,腿垂拉在石板下面,声音断断续续,周围沉寂。这是最初关于亲临的乐声记忆,再远,是一些赋予意义的想象,那时的我并没有这种能力。比如,现在我可以编造树梢的摇摆,蝉翅膀的振动,灌木丛中低下去又浮上来的波浪,那尽具有声音的大美,也是乐声的合奏。这合奏如此不真切或者真切,虚幻的梦境一样。我对照着一页简单的说明书,在已经唱坏嗓子后,又开始了演奏家的梦想,在乐声里面沉溺和遨游。我见过很多的人,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说明书,他们天生似乎就会吹奏口琴,旋律流淌出来,和声相伴;这是复调的乐声,所有音符合作的产物。我从来吹奏不出和声的伴奏,我只停留在旋律的吹奏中,说明书上写着,那也可能是小提琴奏法。单音的吹奏,其实将口琴的纯净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,但这也必须借助回忆的力量来实现,当时的那个孩子或者那个青年实际的情况是,被绿色的小钢片制成的口琴拖累,折磨,然后沮丧。 我记得那个月夜,石盘碾子上沾满湿漉漉的黄泥,草跺投下大团的阴影在它的旁边,生出些混沌不可测度的暗流,在我的心里涌动。堂姐和另外的女孩子,那个女孩子皮肤滑润,长发披肩,坐在我的旁边,聊天、说话。我们笑了很久,因为毫无趣味的笑话或者对别人恶毒的挖苦。我记得后来,送给那个女孩子一本书,那个女孩子嫁给了一个酱菜贩子。我恶毒地想象过,那个酱菜贩子一定粗俗,丑陋,其实错了,在我见过他后,也必须承认,他不但英俊,而且极具儒雅气质,从那以后,关于那本书的名字,我再也想不起来。我能想起来的就是,堂姐和那个女孩子走后,月色洒下来,我吹出口琴的单音,黑夜里还有水流的潺潺声,向着远处悠悠荡荡淡去。 我曾经的同事,长着女人般的手指,纤细,修长。他对周围的一切不屑一顾,拨弄两声琴弦,溪水流淌,风过松林,空明的境界出来,大片彩色的光亮笼罩空间。他弹琴的背景一直是我守望的意象,可以赋予更多的意义,并不需要去分析和探究,也探究不清。我也有一把吉他,我自己缝了一个布带子将橙色的琴身装进去,上班下班都背着,俨然就是一个时尚的摇滚歌手。我上班的时候,就坐在更衣柜前面,将腿翘上去,用手拨弄琴弦,时间长了,还改不了哼唱两声。这段时光过去了很久很久,一直走到2005年5月的一天,我在一个论坛写下这样的句子:多美的声音啊,让我想起自己青春的岁月,那个时候像一个傻瓜一样。这句感想是在我进去一个帖子听了约翰。丹佛的《Take 我感冒好了,可是很快就又感冒。夜里还是烦躁,睡不好觉。 我还干过一件错事,也是关于蚂蚁的。那天我在地坝里掰苞谷米,苞谷虫被我从苞谷里揪出来,准备施以极刑。突然,我发现掉在地上的苞谷米在移动,仔细一看,是一只小黄蚂蚁在拖。我打算用虫子跟它换回苞谷米,肉的滋味肯定比苞谷米美哩。显然,小黄蚂蚁也认同了这一点,它用细细的触须钳在苞谷虫的身上,使劲拖。苞谷虫体型比小黄蚂蚁大几十倍,它哪里拖得动,我看到小黄蚂蚁随着苞谷虫在地上滚来滚去,滚得灰头土脸。我立刻把正在附近闲逛的另一只小黄蚂蚁捉了来,让它助前面那只小黄蚂蚁一臂之力。后来的蚂蚁也咬上了虫子,一起用力。可是,它们用力的方向不一样,所以即使它们是后腿蹬在地上使出了吃奶的力气,虫子也没有跟着它们移动一丝一毫。先到的蚂蚁觉得不对劲,松开触须,跑到后来的蚂蚁身边,抡起触须就是一下。后来的蚂蚁也不示弱。两只蚂蚁就这样咬在了一起,虫子则在一边负伤而逃。
